本集團亦為停靠港口的船舶提供本地代理服務。該等服務包括:(1)船員變動管理;(2) 船長借支及(3)登船及檢驗服務。

a. 船員變動管理

船員變動管理指管理由船上船員所處理的一切活動以及相關的岸上管理工作。船主或 船長應存置船上人員的最新名單並通知MPA船上聘用及解聘的所有人員。船舶到港後,客 戶將提前兩天向我們提供詳情,我們將在移民入境大廳等候船員。我們亦將為新加入船員 安排會面服務或訂立保證書,而所產生的成本將向我們的客戶(作為委託人)收取。我們將 確保船員變動的簽到及簽退安排順利進行,以確保更替船員的適時交接.

b. 船長借支(CTM)

外國船舶穿越新加坡並會在境內多個港口停泊。船舶短暫停留的其中一項主要要求就 是船長必須擁有外幣現金以支付船員薪金及其他船上開支。 船長借支指除船主、租船人及船舶經營者通過船長借支代理將現金交付予船舶所產生 開支外,船主、租船人或船舶經營者按照相關關稅支付予代理的費用。船長指船上的最高 指揮官,負責監督所有船舶運作、保管船舶記錄、處理會計與簿記、在惡劣天氣下指揮船 舶、處理與總站的通訊以及接收執行總站發出的指示。我們通常於船舶到港前一天向客戶收取現金或支票及確認表格。以現金向貨幣兌換商 兌換支票將於我們的辦公室進行。為確保現金得到安全保存,我們的辦公室已設置及安裝 監控攝像頭及警報器,且相關保單已獲承保。詳情請參閱本招股章程「保險」一段。船舶到 港時,我們的登船職員將向船長交付現金,並由船長正式簽訂確認表格及加蓋印章。

c. 登船及檢驗服務

就提供登船服務而言,我們的工作範疇涉及:

  • (i) 準備船舶通關(AIC);
  • (ii) 到入境事務處進行船舶入境認證、在港口清關辦事處辦理出港證(或該清關可通過 PortNet系統進行);
  • (iii) 船員通關;
  • (iv) 向負責人及下一港口代表發送抵離港報告;
  • (v) 船員變動及運輸時間;
  • (vi) 船舶與港口營運商之間保持聯絡及╱或促進彼等之間的協調;及
  • (vii) 確保船長於檢驗及就此編製書面報告後取得及批准船舶穩性。

就提供檢驗服務而言,我們的工作範疇涉及:

  • (viii) 確保計劃員知悉全部裝載修改、集裝箱損毀、漁船故障及所有其他不定期操作事 故連同已損毀集裝箱的圖片作為證據,並就此編製書面報告;
  • (ix) 確保船舶到港時港口營運商預配圖在船上;
  • (x) 將油樣從船舶交付予客戶;
  • (xi) 船舶與港口營運商之間保持聯絡及╱或促進彼等之間的協調
  • (xii) 確保船舶油艙數據及╱或穩性情況抄送予港口營運商計劃員並保存離港油艙情 況;及
  • (xiii) 確保港口營運商計劃員知悉全部裝載修改